主 任:刘东明
负责县人大常委会、主任会和上级人大常委会安排的有关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、外事、外侨、民族、宗教等方面监督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;对有关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、外事、外侨、民族、宗教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、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调研、检查和督查;负责起草有关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、外事、外侨、民族、宗教方面的文件材料。负责常委会领导和办公室批转的有关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、外事、外侨、民族、宗教方面群众来信来访的督办工作;负责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